关于印发《国家产业技术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财政厅(局)、科技厅(局)、国家税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根据九届人大二次 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有关精神,国家经贸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是一个包括工业、农业和国防科技工业的技术政策纲要,是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方向的指导性文件。现将《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经贸委 财 政 部 科 技 部 税 务 总 局 ○○二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