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创业投资发展报告
一、我国创业投资发展态势
  为了对中国创业投资发展情况有一个宏观、确切的了解,以便为进一步出台有利于创业投资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提供依据,科技部于2001年4月份开始了全国范围的创业投资机构调查,整个调查与分析工作计划于2001年年底完成。目前我国各类创业投资机构的数量已经达到了250家以上,其分布与科技、经济发达程度有极为密切的关系。
  这些机构的分布以北京、上海和深圳最为集中,平均拥有60家以上的创业投资机构;其次,西安、南京、杭州、天津、广州、成都、武汉等城市分别有10家左右的创业投资机构;再次,大连;沈阳、长沙等城市各有5家左右创业投资机构;一般省会城市有一到两个创业投资公司(少数西部省会城市没有)。
  当然, 200余家创业投资机构相对于我国众多有待产业化的科技成果和有待投资的高新技术企业来讲,并不算多。以我国台湾省为例,2000年创业投资机构共有191家, 管理的资金达到1300亿新台币(约合320亿人民币),而且这一数量还在以较高速度增加。与台湾相比,大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资源更加丰富,因此创业投资应当拥有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对于我们来讲,现在的创业投资相比还远远不够,还需要我们进一步培育与扶植,使之规范发展。
二、我国创业投资的基本概况
  1. 投资公司是我国创业投资机构的主体 由于我国尚没有与投资基金相关的法律、 法规,目前,创业投资机构的组建主要依据《公司法》和七部委文件。 因此,公司型机构是我国创业投资机构的主流(这一点与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基本一致,如欧洲、 日本、台湾等)。调查显示,我国主要从事创业投资业务的机构有以下三种类型:创业投资公司、创业投资管理公司和公司(或企业 业)下属非独立法人的创业投资部门,其中以创业投资公司最多,占在此次调查机构的64%左右。按照组织形式划分,独立的创业投资机构又可分以下两种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占有绝大部分比重,在此资调查中,这类机构约占全部被调查机构的79%。
  综上所述, 可以看出, 创业投资公司是目前我国创业投资机构的主要形式, 而且有限责任公司又在其中占有绝对比重。
  2. 我国创业投资机构的资金状况调查显示,目前我国每个创业投资机构平均管理的资金是1.72亿元,其中纯内资的机构管理的资金约为1.1亿元左右。这里需要补充一点,外资机构的资金规模均在2亿元以上,而内资机构资金规模则基本呈正态分布。调查表明,创业投资机构对一个项目投资的平均强度为810万元。投资强度小于800万元的项目约占总数的80%。此外,每个创业投资机构平均拥有雇员17人;与国外同类型机构相比,雇员人数偏多。
三、我国创业投资机构的发展正日趋多样化
  我国创业投资机构的类型和组织形式正日趋多样化,多年前主要以国有独资企业或由政府属事业单位从事创业投资的情况,已经从根本上发生变化。目前,我国创业投资机构主要有以下七种类型:
  1. 国有独资的创业投资机构;
  2. 政府参股的创业投资机构;
  3. 民间的独立创业投资机构;
  4. 外资设立的投资机构;
  5. 上市公司、大公司和专业性投资机构所属的创业投资机构;
  6. 由高新技术开发区或创业园设立的投资机构;
  7. 证券机构的创业投资部。
四、民间资金成为我国创业资本的主要来源
  与创业投资机构的类型日趋多样化一样,我国创业资金来源也呈现多样化趋势, 除财政拨款和国有独资企业资金这两类以前的主要来源外(以下简称政府资金),企业资金、境外资金和个人资金已经大量进入创业资本市场。而且政府资金在整个创业资本中所占的比重不断下降,来自于企业等非政府的资金迅速增多,其中个业资金在6年间已经增加了20倍以上。
五、创业投资有力地支持了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
  1. 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创业投资体系的目的,是为了推进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几年来的实践表明,我国创业投资机构较好地承担起了这一角色。
创业投资机构具有较强的投资欲望创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积极性普遍非常高涨,被调查的124家投资机构,到目前为止,累计投资的企业已经达到906家,投资金额达到了73.4亿元,相当于同期全部投资资金的37%左右(考虑到多数创业投资机构是1999年和2000年两年间成立的,这一比例已经相当不低),其中2000年,投资的企业为530家,投资金额达到32.8亿元。
  2. 创业投资支持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创业投资机构正如我们希望的那样,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资金。调查显示,创业投资机构的主要投资对象是高新技术企业,其投资领域偏好主要集中于计算机和信息通讯技术和生物医药两大领域, 这与国家重点发展的领域相一致,也与国外同行的兴趣点相吻合。与国外同行相比, 我国创业投资机构对高新技术领域的实际偏好更加强烈,投资于高新技术领域的比例明显高于国际平均水平(相比之下,美国投资于高新技术领域的创业资本约占全部资本的70%左右,欧洲这一比例仅为40%)。
  3. 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偏好调查显示,创业投资机构的投资阶段偏好主要集中于起步阶段和成长阶段,这正与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需求相一致,比国外同行的兴趣点更加靠前一些(后者主要集中在成长阶段和扩张阶段,因为其资金规模一般较大)。这说明我国的创业投资机构更加符合国情,更能满足国内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需要。而创业投资机构实际的投资情况与其期望的投资偏好也基本吻合。此次调查,已经反馈信息的98个创业投资机构中,其资金投资于起步阶段和成长阶段的比例接近60%,说明我国创业投资机构恰到好处地发挥着应有的作用。
  综上所述,我国创业投资机构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正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创业投资机构的投资欲望较为强烈,而且其投资对象主要是起步阶段和成长阶段的高新技术产业。
六、我国创投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创业投资体系建设已经取得可喜的进展,但影响创业投资事业发展的一些问题依然存在。创业投资从业人员普遍认为,影响创业投资发展的因素,按其重要程序排序,依次是:资本市场的发达程度不够、缺乏完善的撤出机制、政策不够优惠、人才相对匮乏、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社会信用基础较差、创业企业素质相对不高。
  上述问题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创业投资事业发展的外部环境问题,一类是行业内部的问题。
  1. 影响创业投资发展的环境问题
  (1) 缺乏有效的撤出机制
撤出机制是创业投资体系的核心机制。由于目前创业板市场启动放缓,导致相当一批投资机构开始持币观望,使得原来激发起来热情大为减弱。据了解,2001年部分创业投资机构的投资力度较2000年明显减弱,速度放缓,有些资金不得已开始转向股市。 结果好不容易汇集起来的有限资金,没有被用在最需要的地方。
  (2) 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
虽然七部委文件对创业投资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但后续用以指导具体实践的相关政策尚在研究制定过程中,还未出台。因此,导致创业投资机构的规范发展、严格监管等方面,暂时缺乏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序上影响了创业投资的发展。
  (3) 现行法律中的部分内容不适用于创业投资
目前我国的《公司法》尚不能允许借助可转换债和可转换优先股等方式对企业进行投资,这就在很在程度上制约了创业投资机构运作的灵活性。而且,问题更为严重的是,由于我国公司法规定注册公司采取实缴资本制,结果迫使创业投资机构不得不将部分资金投入股市。因为我国创业投资机构不能像国外机构那样采取承诺制筹集资金。这样,公司一旦成立,其管理者手中便拥有了一笔数量可观的资金。但在最初的一段时间内,通过评估可以投资的项目并没有积累很多,为此,管理者必须考虑暂时闲置资金的保值增值问题。由于目前其他的保值增值方法和容易变现的投资渠道较为有限, 创业投资机构普遍选择将暂时闲置的资金投资于股市的做法。
  2. 创业投资发展过程中的行业内部问题
  (1)人才相对匮乏
目前,在我国掌握创业投资技巧的管理人才极为稀缺,这些人才不仅要懂技术、 会管理,还要熟悉金融业务,有较强的悟性,他们是创业投资成败的关键因素。国外创业投资的主要从业人员基本具有较为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但目前我国创业投资机构的从业人员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炒股人员、科技人员和步入社会不久的MBA人员,企业管理经验相对缺乏,难以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务。可以说,随着政策环境的不断改善,随着创业资本规模的不断增加,人才匮乏问题将成为制约我国创业投资事业迅速发展的瓶颈。
  (2)中介机构的服务无法满足要求
在创业投资运作的整个链条中,始终离不开中介机构的服务。在政府与创业投资主体之间、创业资本家与创业投资家之间、创业投资家与创业者之间、创业投资主体与市场之间都需要中介机构发挥积极作用。但是我国中介机构的服务难以满足上述需要。
  (3)缺乏行业自律等监管机制
创业投资是一个较为特殊的行业,特别需要行业内的自律与监管。国外的经验表明,行业协会是创业投资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在制定行业规范、培训从业人员、 加强信息交流等多个方面, 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在全国范围内,目前我国尚没有相关的行业协会,这对创业投资的健康稳步发展十分不利。此外,极个别经济不十发发达地区的政府,对创业投资机构的管理存在着一定的行政干预,影响了创业投资机构的市场化运作。
  注:调查信息由北京创业投资协会、上海市创业投资企业协会、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江苏省创业投资协会、浙江省风险创业投资协会、有关省市科技厅(局)等单位提供或协助收集。北京创业投资协会负责数据统计和分析。本阶段性报告的完成时间为2001年11月上旬,所依据的数据为当年10月底以前反馈的信息。本文为阶段报告的节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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